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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

2018-07-16 来源:清远市法制工作委员会 点击:4505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专家论证

本网讯 7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协助下,邀请了9位省有关专家学者来我市召开《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9位参会专家围绕条例的制度设计、一户一宅政策的落实、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发言,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用地指标方面,调研中发现我市农村普遍缺少建设用地指标,这是我市宅基地申请困难、违规建房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有专家建议,要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关系,与年度总规划相衔接。应在条例中强调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村庄建设住宅应当优先利用原有的住宅用地、空闲地、荒山荒地,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通过地方法规盘活闲置土地。

  在住宅建筑面积方面,多位专家建议,可参考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新批准的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进行规范性指引,如根据清远地貌特征,对平原地区、丘陵地区、高寒山区等设立不同的参考标准。另外,建议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要重视环境治理方面的内容,包括生活环境整治和污水处理等方面,同时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管理职责等。 

据了解,《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将于8月10日召开立法听证会,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 许甜 通讯员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