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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

2018-07-10 来源:清远市法制工作委员会 点击:5952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

本网讯  7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班在广东财经大学举行开班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作开班动员讲话。

郑远平表示,举办此次培训班是为了提高我市立法工作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对立法工作的认识,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素质,发挥地方立法顾问团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确保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为我市制定《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打下基础。他强调,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方立法实践,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坚持以宪法为统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立党委所想、政府所需、人民所盼的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政府和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体制。郑远平还要求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要端正态度,专心听课,认真思考,加强交流,严守纪律,外树形象。




本次培训班紧扣立法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围绕我市立法工作实际,开设了我国现行立法体制解读、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地方立法工作中如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地方立法顾问团作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分析等课程。

下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世豹为学员作了题为“我国现行立法体制解读”的授课。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省人大法委刘牧副主任以及广东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将为学员进行授课。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 许甜 通讯员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