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本网讯 10月17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主持,副主任邓三妹、林文钊、伍文超,秘书长张思成出席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可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伍尚名、胡浩文,各工委负责人及办公室副主任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关于召开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清远市农林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清远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清远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清远市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及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清远市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及评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清远市环境保护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及评议意见草案、市人大法委关于《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清远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审阅了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组关于赴湖北宜昌市、湖南长沙市学习考察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于10月30日至31日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有关议题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刘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