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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7-15    结束时间 2016-08-15    发布部门 法制工作委员会 【查看回复】

为做好清远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立法工作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根据《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请从本市实际出发,围绕全市工作重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请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一是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二是环境保护方面。三是历史文化保护方面。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附法规建议稿文本。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8月30日。请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通信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府1号楼市人大常委会(邮编:511518)

联系人:刘旭        电话号码:3383711

传  真:3368421     电子邮箱:qysrdfgw@126.com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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