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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3-01-03 09:20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本网讯 12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雷虎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我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书面审阅了关于《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情况工作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我市农村撂荒土地(耕地类)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关于落实我市 2021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审计审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法规草案情况,并表决通过《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按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告实施。

 

许甜 郑志刚

 

来源: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