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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12-01 09:15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11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苏锦丹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任命郑志刚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李琴的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陈世文为清远市民政局局长,李晓宇为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决定免去李伯伦的清远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梁金鉴的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刘汉球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提请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刘汉球监誓。

 

 

许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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