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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8-29 09:38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8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副市长林科聪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表决,任命黄永强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黄永强的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清远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清远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清远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清远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法院关于土地林地权属纠纷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清远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清远市贯彻实施《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对市政府实施《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进行工作评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清远市乡村振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稿)》和《关于开展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稿)》的报告,审议《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书面审阅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市法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杨德银主持,副市长苏锦丹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撂荒土地(耕地类)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许甜 郑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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