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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4-27 17:17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4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邱泽军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市人民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水、大气和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坚持高位推动,创新工作机制,聚焦强基础补短板,多措并举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我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总体完成较好,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会议建议,一是结合乡村振兴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乡镇延伸;三是夯实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执法震慑力;五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强化法治意识。

会议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阅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许甜 郑志刚

来源: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