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牵头起草了《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5月17日(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至5月17日止)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大楼1号楼531室,邮编:5115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ysrdfgw@126.com。
联系电话:3377610。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结果反馈
《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
意见反馈情况说明
《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18日至5月17日在清远人大网站进行民意征集,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公众意见。
特此说明。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来源: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