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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谭兵辞去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3-07 17:14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谭兵辞去清远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37日清远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清远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谭兵辞去清远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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