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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出炉 我市将分别围绕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促进耕地利用开展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18 10:17

清远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出炉 我市将分别围绕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促进耕地利用开展立法工作

本网讯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布清远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根据计划,2022年立法项目按继续审议项目和提请初次审议项目两类安排。其中,继续审议项目1项,为《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提请初次审议项目2项,分别为《清远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和《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此外,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继续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

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央、省市中心任务,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打造社会治理“一张网”为抓手,着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调研中发现,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仍存在网格划分不够科学,网格员的聘请、职责不够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仍需完善,执法力量、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还存在不清晰的情况等问题。随着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地方立法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实需求日益突出。开展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立法,是落实市委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规范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制定《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则是为严格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法治保障。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及转产转业,“空壳村”和撂荒耕地现象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受到影响。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目前属于撂荒耕地的约24万亩。面对耕地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农民群众对规范耕地管理、征用、流转的期盼,耕地管理失控而阻碍农业规模化发展的现实,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耕地合理合法流转,切实促进耕地的利用,推动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取得经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个项目已经过前期调研,并确定了题目,作为2022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规律和立法技术规范,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确保法规务实管用,推动解决实际突出问题。

 

许甜

来源: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