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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29 09:06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12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主持会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郑远平、伍文超、鲁小鹏、余国平、王春梅出席会议,市领导刘汉球、陈焕雄、邵军,副市长林科聪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评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广清一体化之“产业发展一体化”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市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设想;听取了市人大法委关于《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分组讨论。

会议书面审阅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清远市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建设工作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在清城召开。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许甜 郑志刚

来源: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