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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代理人选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1-23 17:29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远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代理人选的决定


(2021年1123日清远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决定:郑志柱代理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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