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可胜辞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0-28 15:28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可胜辞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可胜因工作需要辞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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