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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行动,‘清’你同行” ——致全市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4-09 09:27

“十大行动,‘清’你同行” ——致全市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十大行动”是市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所向。与“十大行动”同心同步同行,为“十大行动”助威助势助力,人大代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在此,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大力宣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级人大代表要自觉坚持“党委有号令、人大有行动、代表有响应”,正确把握“十大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统一到各项履职行权活动上来,引导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大力支持、主动参与“十大行动”,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凝聚力量、推动落实的积极作用。

二、建言献策,强化监督,着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出成效

各级人大代表要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将“十大行动”与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2035年远景目标紧密结合,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紧密结合,与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紧密结合,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有深度、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强化工作监督,适时对高质量推进广清一体化高站位参与“双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清远绿色发展等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出成效,充分体现人大工作“在全市有影响、在粤东西北走在前、在全国人大系统有特色”的目标要求。

三、自觉践行,当好示范,汇聚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方式方法创新年、能力素质提升年、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年、依法推进换届选举年”,既要当“代表”又要当“带头”,当好助推“十大行动”领头人、先行者,为选民群众参与“十大行动”提供榜样示范,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样板,在全社会形成凝心聚力的强大合力和不竭动力。

各位代表,“十大行动”承载希望,拼搏奋斗成就未来。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尽职责、担使命、展作为、树形象,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十大行动”添光彩、作贡献。

“十大行动,‘清’你同行”!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8日

来源: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