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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发布时间:2021-02-02 16:54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6号)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清远市荣誉市民标准〉的决定》,《清远市荣誉市民标准》自2021年2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 127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