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发布时间:2021-02-02 16:54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6号)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清远市荣誉市民标准〉的决定》,《清远市荣誉市民标准》自2021年2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 1月27日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