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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1-30 17:24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30日清远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正勇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和“十三五”时期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区域节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统筹发展和安全,抓住“双区”驱动、“双城”联动重大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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