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综合报道>正文

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1-15 10:31

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暨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本网讯 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曾贤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文钊主持会议,副市长李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思成等出席会议。

会议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做好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各项会务工作。为切实做好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会专门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保大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曾贤林强调,要把大会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防疫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大会安全顺利、万无一失。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上思考、把握和对待大会疫情防控工作,以思想上的重视、认识上的清醒带动行动上的有力,落实落细落小会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要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做好大会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合力。各代表团要按照大会的统一部署,落实防疫部署要求,细化完善大会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工作落实到位。

曾贤林还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工作强调:大会各项筹备工作要突出“严”“慎”“细”“实”四个字,做到“八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责任分工要到位、文件材料准备要到位、宣传报道要到位、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要到位、疫情防控工作要到位、协同配合要到位、遵守纪律要到位,通过共同努力,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平安顺利、不出差错、圆满成功。

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具体防疫要求:

(一)人员健康检测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含会场及酒店工作人员)均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根据参会人员的来源不同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具体如下:

参会人员仅限于本市内[含8个县(市、区)],会议时间≥1天,参会人员须在本市(含县级)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在报到前48小时内完成,1次在报告当天由会务组统筹安排集中采集进行检测。

市外人员来我市参会时,市外人员须进行3次核酸检测,完成检测时间分别为报到前7天内、48小时内和报到当天由会务组统筹安排集中采集1次。

2.报到时,所有参会人员须提供粤康码和近14天行程卡,粤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

3.参会人员减少聚集,报到时各参会代表团严格执行联络人制度,由联络人负责签到、领取资料,分发至本代表团参会人员。

4.会议举行前,对参与会务保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知识培训,明确工作岗位和职务,确保掌握疫情防控相关技术和要求。

5.各参会人员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外出、不会客、不扎堆,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健康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大会秘书处后勤保卫组和各代表团联络人员报告。各代表团从报到当天到会议结束,每天必须向大会秘书处后勤保卫组和疫情防控组报送本团人员(含工作人员)身体状况情况。

6.参会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除发言者可摘除口罩外,其他参会人员及会议工作人员均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7.下列人员不能参加会议和会务工作:(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2)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处于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医学观察随访期;(3)人员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4)体温≥37.5℃者,不参加会议和会务工作;(5)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参加会议和会务工作;(6)近14天内到过境外的人员不参加会议和会务工作。

(二)交通运输防疫要求:

1.除代表团召集人、先遣工作人员外,清远市外代表团(不含在清代表)须集体包车抵清,不允许个人单独来清报到。

2.各县(市、区)和市外代表团属地的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提前对汽车的司乘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流行病学史筛查和核酸检测(参照人员健康管理核酸检测要求执行),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按要求进行严格消毒。

(三)会议场地防疫要求:

1.原则上,参加会议人员控制在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

2.大会秘书处会务组在会议所在场所入口处设专职人员对参会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并查验粤康码绿码。入口处应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等防疫物资,设专人引导,各参会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按照标识有序进出。

3.会场主席台座位原则上保持1米以上距离,主席台下面位置安排采取隔位而坐、前后排错位而坐等方式。因会场容量有限,第一次全体会议设分会场,与主会场间以视频连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四)食宿驻地防疫要求:

1.接待酒店原则上对参会入住人员实行单人单间。

2.接待酒店对需就餐的参会人员实行自助餐形式,分时段用餐,设专人严格管控餐厅内就餐人数,就餐时实行隔位就座。

3.做好食品安全和消毒工作,严格落实食品供应闭环管理要求,实现全流程可追溯。不采购紧扣冷链食品,也不提供冷饮、冷食。

4.接待酒店原则上不接待除参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食宿,如无法满足,则其他人员与参会人员食宿相对独立,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除市直参会人员外,其它参会人员(含工作人员)原则上须在接待酒店入住。除参加大会安排的和会议活动外,不得离开酒店。确需不在酒店住宿入住,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书面审批手续,且不参加无关的聚集性活动,避免与外界人员接触。

所有参会人员(含工作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参加无关的聚集性活动,避免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在会场和接待酒店设置相对独立区域作为临时隔离点,尽可能与会场、参会人员住所保持一定距离。临时隔离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等卫生防疫物资,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2.会议期间,如发现健康异常者(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应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经驻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决定是否转至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3.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可能污染的相关场所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许甜 郑志刚)

来源: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