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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发布时间:2020-11-26 09:03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公   告

(第8号)

根据地方立法工作需要,为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决定清城区凤城街道、佛冈县汤塘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阳山县大崀镇为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