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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清远拟出新规,提出……

2020-08-24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1593

如何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清远拟出新规,提出……

本网讯  “文明用餐、俭以养德”“节约惜福”“光盘行动”……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餐饮店,看到餐桌上、墙上都设有提倡健康生活、文明用餐的公益广告。有餐饮商家表示,目前已提供免费的环保打包服务,工作人员会主动提醒顾客将剩余的饭菜打包带走。

如何有效制止“舌尖上的浪费”?

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即将出台的《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倡导健康绿色文明行为、行业文明保障、未成年人教育养成等方面,多维度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鼓励大家共同遵守。

《条例》拟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

今年6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与时俱进,积极回应社会、群众关切的问题,围绕制止餐饮浪费问题对公民文明行为和餐饮行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在倡导健康绿色文明行为方面,第八条第二款提出,聚餐时适量点餐,使用公筷公勺或者双筷双勺,践行分餐制,不剩菜、不剩饭或者剩餐打包。

针对中小学生群体是餐饮食物浪费的“重灾区”,《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条第三款提出,加强法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增强节约意识;通过加强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培养节俭意识,进一步完善教育养成措施。

《条例(草案修改稿)》还对餐饮行业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十二条提出,餐饮服务企业应当拒绝餐饮浪费,科学分类实施节约措施;配备公筷公勺或者双筷双勺;引导消费者健康就餐文明消费,节约用餐。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谭兵表示,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虽然有一些关于制止浪费行为的原则规定和要求,但比较分散,系统性、针对性、集成性还不够强。《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在餐饮消费环节倡导养成合理、健康的饮食习惯,为我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支持立法制止餐饮浪费商家免费提供打包服务

“通过立法制止餐饮浪费,应当是从提倡的角度进行引导,不适宜过分强调一些禁止性的规定。比如提倡点菜要适可而止,但如果设定禁止性的条款,如点多少个菜、吃剩多少要受罚,是不现实的。”市人大法委委员、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华杰表示,当前很多餐饮浪费行为与风俗习惯有关,“很多人请客的时候,总是怕客人吃不饱、吃不好,实质上这是一种陋习。”他认为,可以立有温度的法,从正面引导养成节约的好习惯。

刘华杰建议餐饮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提供餐饮服务的时候多研究顾客心理,根据用餐的实际情况指引顾客适量点餐、节约用餐,还可通过免费提供打包服务等方式,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清远市饮食服务行业商会秘书长陈健十分支持通过地方立法制止餐饮浪费,不过更加希望能够引导商家和消费者从自身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他介绍,市饮食服务行业商会联合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远市烹饪协会在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倡议书》,倡议全市餐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要传承勤俭节约美德,餐饮企业要引导文明理性消费、创新经营服务方式、推动绿色厨房创建、积极发展大众餐饮、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对于一些客人来说,‘光盘’代表‘寒酸’,‘剩宴’才是‘盛宴’的错误观念仍停留在心中。”湖滨步步高酒店总经理罗兆雄表示,该酒店将厉行节约纳入餐饮生产、加工、服务的全过程,大力倡导顾客理性消费、科学点餐,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餐桌礼仪,在顾客用餐完毕后,工作人员会主动提醒顾客将剩余的饭菜打包带走,并免费提供环保打包服务。酒店还将积极推行“分餐制、公筷制”,提供“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的服务方式。

罗兆雄认为,通过地方立法可为禁止餐饮浪费和治理提供坚实法律基础,增强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可行性、操作性,确保制止餐饮浪费工作顺利实施。

许甜 郑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