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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在佛冈举行

2020-07-14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1371

《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在佛冈举行

本网讯 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市法学会,在佛冈县组织召开《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

会上,来自省、市的7位专家学者围绕《条例(草案)》具体内容,结合自身从事和研究的行业领域,对《条例(草案)》的现实意义、操作可行性、法律等方面先后进行了发言,为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条例(草案)》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清远特色,注重总结本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强化全社会主体责任,建立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相结合,增强责任刚性;体现综合性强、倡导和规范并重、保障与促进并行的促进型社会立法特点。

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表示,为文明行为立法,要结合时代特性,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媒体监督与宣传的作用,广泛发挥社会公益力量,建立完善的文明行为奖惩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谭兵,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佛冈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黄小云出席会议

陈育湖 崔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