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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人大常委会对该县贯彻实施《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7-01 10:53

连山人大常委会对该县贯彻实施《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网讯 6月22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县民政局召开座谈会,听取该局负责人有关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对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条例》颁发施行1年多时间来,县民政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执法检查组指出,养老服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到多个行业及部门,县民政局要切实承担起管理、监督的职责。

对如何做好该县今后的养老服务工作,执法检查组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未落实的工作,要找准原因,逐条整改,使连山养老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完善;要充分利用好连山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建立健康、养老、养生机制,大力推动连山养老产业发展。座谈会上,县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还就检查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随后,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吉田敬老院及县福利院,通过实地察看、询问交流等方式,对连山的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据了解,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现有1间公办福利院、7间镇级敬老院,共有床位数206张,为连山“三无”老人、因家庭照料有困难老人及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创造了硬件条件,基本满足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社区老人及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养老需求。

2019年1月《条例》施行以来,连山加大了各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热水供应、厨房、老人房间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投入,目前已有5间养老机构(含县福利院)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完成了8间养老机构的消防设备改造,安全生产管理得到保障。

(陈惠萍)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