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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1 14:11

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安排按照、市有关接待场所应对疫情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人大常委会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有序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由于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属于人员流动和聚集较为集中的场所,为做好防疫期间的接访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进门检查制度。来访群众请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显示正常方可进入。

二、保持社交距离。候访群众应戴好口罩分散就坐,相互间隔一米以上距离,禁止抽烟。

三、派代表候访。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请派出3名以内的代表进入接待场所候访,其他人员请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区域聚集。

四、提倡网上信访。倡导通过“清远人大网”(网址:http://rd.gdqy.gov.cn/qyrd)主页上的“人大栏,以网上信访方式反映诉求者以写信、电话等方式反映诉求。

恢复接访期间,请来访群众严格遵守接访场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联系电话:0763-3362377。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2020年61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