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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首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5-27 11:36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首次会议

本网讯 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文件,并就机关党组工作进行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张思成主持会议,机关党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条例》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职责、议事决策等作出了规范,对检查监督、责任追究提出了要求,是机关党组工作的总遵循。机关党组全体成员要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条例》开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机关党建工作开启了新的起点。机关党组班子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强化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市委书记郭锋在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讨论了《中共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草案)》和机关党组成员分工方案(草案);原则同意了机关在职支部班子调整方案(草案)及2020年机关党性教育活动方案(草案)。

胡雪岚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