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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9-11-05 10:17

清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本网讯 10月29-30日,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林明晓、副主任钟锦嫦带领执法检查组,前往太和、山塘、太平、禾云、浸潭等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执法检查。清新区副区长戴少枚,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省、市、区、镇四级部分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以及清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10月29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动员大会,林明晓作动员讲话。林明晓指出,清新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教师法》的贯彻实施,在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次执法检查是全面了解当前教师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林明晓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执法组成员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检查的内容、重点,切实掌握真实情况,找准突出问题以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圆满完成。

动员会后,执法检查组分成两个小组,由林明晓、钟锦嫦分别带队,前往太和、山塘、太平、禾云、浸潭等镇的中小学校进行实地检查,采取召开教师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和检查学校贯彻实施教师法的情况,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贯彻实施。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所在镇辖区工作的省、市、区、镇四级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许甜 关志伟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