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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评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9-09-05 10:09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评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本网讯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上个月,省委决定,授予40个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以及79名个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赫然在列,成为全省40个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中唯一的地级市人大单位。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有力有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多举措推进依法治市,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实现法治广东建设的目标作出了贡献。

规范地方立法,促进良法善治

自2015年9月正式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先后颁布实施了《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目前正在推进《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了《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清远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名称暂定)》《清远市供用电管理条例》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在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我市科学民主立法得分全省第一。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历次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修订了地方性法规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地方性法规立法听证办法、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定、地方性法规立法论证规则、地方立法顾问团工作规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不断提高立法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议题,通过立法调研、会议审议、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等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充分汇聚民智。还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法规审议能力。组织立法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升立法队伍工作水平。
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建立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诉讼,全面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

一方面,探索开展司法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组建第三方司法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组,随机抽取不同类别的已结案生效司法案件进行评估,深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出台《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提出、列单转送、登记受理、交办督办等内容进行明确并严格执行,使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去年6月,为贯彻落实全省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在全市掀起“执行风暴”。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2018年下半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32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9.85亿元,与2018年上半年同比分别上升142%、63.3%。

此外,通过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司法建议采纳反馈率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2016年,时任市长郭锋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成为全省首位地级市市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案例。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案件119件、出庭应诉率27.87%,比2017年分别增长310%、209%。

推动法治建设,促进改善民生

法治建设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形式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市顺利实施,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在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禁毒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对各地贯彻《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情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持续不断推动全面禁毒。在2018年全省全民禁毒工程成效评价中,我市从2016排名全省倒数一跃升到全省排名第七。

为推动解决民生难点热点问题,201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管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学位供给等主题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连续十年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推动道路交通、水资源保护、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此外,围绕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农村土地确权、安全生产、黑臭水体整治等主题,对有关部门工作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和调研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交办清单、公示清单,强化跟踪督办,推动被评议部门转作风、提效能,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还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结合宪法日活动,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到学校、企业、农村宣传宪法;广泛宣传《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发挥人大代表“宣传员”作用,发动各级人大代表6500多人(次)参加“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以代表联络室(站)为阵地,大力宣传民主法治建设相关知识。

许甜 杨溢锐 王少锋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