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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法规草案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9-07-23 10:23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法规草案专家论证会

本网讯 7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修改论证稿)》专家论证会,就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征询专家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原处长丁家平、省委党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等6名省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社科院清远分院副院长邹锡恒等5名地方立法顾问,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等参加了专家论证会。论证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能辉主持。

论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翔飞介绍了法规草案的架构、基本内容和修改过程,对修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说明。

专家们围绕九个方面的论证提纲进行了热烈讨论,竞相进行论证。专家们普遍认为,法规草案总体内容与上位法不抵触,条文具体合理,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具有地方特色,体系结构比较合理,文字表述比较规范,质量比较高。

专家们还对法规草案的个别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如有的专家建议在法规草案中增加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内容的条款;有的建议写入“人大监督”的相关条款;有的建议加强工业园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有的建议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在线监测系统监管要结合实际;有的建议政府在划分大气污染防治特定区域时措施要具体细化;有的建议要增加追究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的条款,等等。

罗能辉在总结讲话时指出,本次法规专家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专家们积极建言献策,对法规草案的修改起到了积极作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进一步研究,认真吸纳专家们的合理化意见建议,继续深入调研,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努力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在此基础上,积极筹备法规草案的三审。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