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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2019-05-16 来源:清远市法制工作委员会 点击:2137

本网讯 5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克昌率队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文超主持调研座谈会。

调研座谈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听取了市委编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建设、资金保障等情况的汇报,重点围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职责,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和标准,农村公路工作资金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征集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调研组表示,当前我省农村公路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基层农村公路管理能力薄弱,乡镇一级的农村公路办事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经费、必要的办公条件以及专业人员,导致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养护工作不到位;部分地区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程序不规范,质量监督不到位,导致农村公路质量得不到保障,影响使用效果;部分农村公路建设初期设计标准低、承载能力差、路面宽度窄,难以满足通行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有限,其安全防护、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不完善问题尤其突出等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准确把握好“四好农村路”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省亟需加强农村公路立法,健全农村公路工作体制,开创农村公路工作新局面。

伍文超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调研,提高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做好农村公路建设有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推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为全省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做出清远贡献。

会后,调研组前往英德九龙镇、英红镇实地调研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情况。

许甜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