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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粤北人民在生态保护发展中受益”,清远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省“两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01 11:26

“让粤北人民在生态保护发展中受益”,清远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省“两院”
工作报告

本网讯 昨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清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锋,市长黄喜忠等代表及列席人员围绕三份报告积极发言,并提出建议。

郭锋:让北部人民真正在生态保护发展中受益

“在广东发展过程中,哪里有难点,哪里就有人大代表,哪里就有人大声音。”郭锋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赞同。他说,报告政治性、法治性、民生性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对“一府两院”的依法监督,在深化思想武装、坚定“两个维护”、紧扣全省发展大局、依法尽职履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全省各级人大及其代表齐心协力,积极履职,工作面貌焕然一新,真正开启了“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代表有所为”的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新局面,也给清远人大工作给予了极大指导、支持。

郭锋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今后加强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其中,清远在乡村规划建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立法需要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

“希望通过人大来加强各部门制定落实生态补偿、生态功能区规划、国家公园体系建设、转移支付等配套政策,让北部人民真正在生态保护发展中受益。”郭锋还提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战略,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区”配套政策制定落实的督导。此外,他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省、市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督导的力度。

在审议省“两院”工作报告时,郭锋表示,报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广东实际,围绕全省大局实际,以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作为目标,依法履职,为法治广东、平安广东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他建议,省“两院”要加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力度,加大对破坏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广东、清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喜忠:建议重点立法解决北部生态发展区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

黄喜忠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主题鲜明、朴实精炼、重点突出,整个报告贯穿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导向,体现了履职尽职、务实高效的优良作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注重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法工作更加注重质量和实效,监督工作紧扣民生回应人民关切,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发展。

黄喜忠表示,清远市政府将坚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各项建议,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他建议,省人大强化对地方立法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保障作用,重点立法解决北部生态发展区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围绕改革发展重点领域,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关注民生问题,进一步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聚焦环保、教育、医疗、住房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黄喜忠表示,省“两院”报告内容详细、数据详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剖析问题不遮不掩、部署工作切实可行,充分体现了依法治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贯彻了省委提出把广东努力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的目标和省委“1+1+9”工作部署,体现了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从严治党、锻造自身的工作作风。建议省法院今后继续在打击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违法犯罪案件方面加大执法力度;继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省检察院继续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能。省“两院”要重视各地“两院”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高清远“两院”的司法水平。

曾贤林:建议给予粤北生态发展区更多政策支持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表示,过去一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体现了强烈的履职担当、主动作为和创新进取的精神,政治站位高、中心意识强、监督靶向准、履职有活力、创新有活力,交出了一份新一届人大开局之年高质量的答卷,同时在县乡人大工作、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给予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和帮助。

曾贤林表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突出规范化建设,推动县乡人大规范会议组织、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人事选举任免等,各县乡人大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是推进县乡人大工作提升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抓齐、抓早、抓实,切实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深入推进7项试点工作和乡镇、行政村代表联络室(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在阳山县、佛冈县开展试点,将党委巡视巡察工作与人大工作评议相结合,确保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开展到“一府两院”,人大工作评议同步延伸到“一府两院”;组织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乡人大干部到高校进行专题培训,确保代表履职更加有声有色。

曾贤林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市级工委主任的培训,尤其是在立法方面,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加大基层人大工作创新,通过现场交流会的形式让粤东西北地区学习珠三角地区的先进经验。着眼“一核一带一区”的战略布局,出台决议,在财政、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施组合拳,给予粤北生态发展区更多的政策和更大力度的支持,让粤北人民享受发展红利,增强生态保护、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在省、市、县干部队伍交流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参照粤东西北乡镇人大标准,解决粤北地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经费。

李庚原:立法对桉树进行“限种”

“北部地区桉树种得比较多,虽然给当地村民带来一定效益,但是对生态破坏很大。”省人大代表、佛冈县石角镇黄花片区党总支部书记李庚原说,桉树速生快长,吸水吸肥力强,被称为“抽水机”“吸肥机”,种植过多会导致土壤表面板结,造成地力减弱、生态退化,甚至出现“天上无飞鸟,地上无杂草”的现象。如今,粤北被列为生态发展区,要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议对桉树进行立法“限种”。

廖武智 张永成 郑志刚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