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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机关2018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27 00:00

市人大机关2018 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工作方案

 

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和监督权,确保市人大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招聘工作严谨、有序、高标准完成。

二、招聘名额

行政辅助类三档(本科学历)4名,行政辅助类四档(大专学历)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愿意履行义务,能保守工作秘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6月以后出生)

(五)热爱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分析问题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5.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姻亲。  

四、招聘程序

(一)询问意向确定面试人员。由我办工作人员根据具体岗位需要,从市人社局提供的公务员考试人员信息库中,按照未录取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15名同意参加面试人选。

(二)资格初审。同意参加面试人选携带照片、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和在各类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字材料到我办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主考官由机关分管人事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考官6人,分别由用人科室主管领导4人、办公室人事秘书科负责人、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领导1人组成。

总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5名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政审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办人事秘书科进行政审和考察。

(六)公示。考察完成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示7天。

七)党组审定。公示期满后由常委会办公室将拟招聘人员资料及拟安排的岗位上报常委会党组审定。

(八)办理手续。经常委会党组审定后,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签订保密协议,安排上岗。

五、招聘人员待遇

薪酬待遇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5

 

 
附件1、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拟安排岗位表.doc
附件2、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