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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6-29 00:00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6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主持,副主任邓三妹、林文钊、郑远平、伍文超,秘书长张思成出席了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上午召开,共31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现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374名。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调整清远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清远市2017年贯彻执行《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将城市馆与博物馆等12个PPP项目相关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服务费支出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广清一体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清远市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关于清远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清远市归侨侨眷创业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下午召开,共3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阅了市政府关于清远市农村饮水质量和保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新茂为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决定免去林丹雄的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副市长张帆、邵军,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部分市直单位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 许甜 通讯员 郑志刚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