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代理人选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4-02 00:00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代理人选的决定
(2018年4月2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决定:黄喜忠代理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