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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2-09 00:00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2月9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主持,副主任徐建文、邓三妹、林文钊、郑远平、伍文超,秘书长张思成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清远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的议案,对清远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17年清远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

会议还审阅了市政府关于清远市农林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和关于清远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新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可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臣生等列席了会议。

(许甜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