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11月1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东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少林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小燕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