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1号楼408会议室,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清远海事局、北江航道局、清城区城综局、清新区城综局,针对《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城市公共水域环境卫生为题进行研究讨。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科 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