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清新区太平镇开展《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11月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带队到清新区太平镇,继续就《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在太平镇沙塘村委会远征村,调研组看到远征村村居建设较为齐整,村内道路平直,了解到村庄在80年代建设时经过村民自主规划后,郑远平表示,村庄规划的自愿、自主原则对村庄建设非常重要。
郑远平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作为我市下一部地方性法规,《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应围绕“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来制定。
村庄规划要尊重村民意愿
在远征村,调研组看到村庄内部道路平直,住房建设较为规整。沙塘村委会村干部介绍说,远征村部分是移民,在80年代建设时村内曾做过统一规划,村民建房都要遵守村规民约。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郑远平认为,这是自主、自愿原则作用的体现。
近年来,部分村庄由村民自主,制定了村庄建设规划,但这些规划也存在问题。在土地规划层面,太平镇国土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只有镇一级的规划,部分村庄虽然规划,是由村民自主表决建立的,经过国土部门实地勘察后发现与土地规划不符,没办法批准。
对这一矛盾,调研组则提出,在土地规划制定时,有没有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
对于村庄建设规划,郑远平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倡“文化自信”,村庄规划要体现民众的意愿,不能强制民众接受,要尊重各村的传统文化、风俗、村貌。
农民建房需求如何满足
“三兄弟建房,却只有两块宅基地,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们会怎么处理?”随着人口增长,原有的宅基地规划渐渐不能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农民没有地方住,怎么处理?有没有可能增加指标?是否存在乱建房屋现象?调研组提出一系列问题。
砂糖村委会村干部介绍说,由于土地多少不同,各村小组对于建房用地的管理严格程度不同,现有的宅基地规划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制定,目前已无可新利用的宅基地。遇到“三兄弟只有两块宅基地的问题”,只能采取破旧建新,“向空中发展”,建多层建筑,把房屋一分为二。
太平镇国土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村民建房报批比较自觉,村民能否新建房屋,前提是要看村民所在村小组能否腾出宅基地来。
调研组提出,只是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不现实,未来应该考虑新批一些建设用地。
法规制定要“接地气”,注重可操作性
郑远平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作为我市下一部地方性法规,《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应围绕“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来制定。
郑远平表示,法规制定要“接地气”,针对农村治理过程出现的问题和难题,注重可操作性。规划制定要尊重村民意愿,有意愿、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先行一步,没有意愿、缺乏条件的村庄则不要操之过急。立法要立足于挖掘村庄潜力,利用好“空心村”的土地,以绿化、清洁卫生、人居环境整治作为着力点,改变有新村无新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状况。
(毛远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