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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3 00:00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现就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要突出思想教育,推动党组织加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注重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明确工作要求。激发基层活力,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突出经常性教育,坚持常抓不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为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明确主要任务

 坚决贯彻中央意见要求,在严格落实省委、市委提出的具体措施的基础上,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带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机关党委制定年度学习安排,各党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确保学习实效。机关党委的学习计划于6月上旬前报市直工委备案。

2.精心安排学习内容。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学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基本内容。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全面加深对党章的学习理解。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组织机关党员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理论读本。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制度法规。5月下旬开始,机关党委紧密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

3.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要充分运用《清远人大》杂志、“清远人大”网站、市人大官方微博微信、机关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帮助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4.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坚持学做结合,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建立党组织及党员年度“党性体检”机制,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分类查找解决存在问题。党员主要查找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机关党委主要查找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党支部主要查找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机关党委要进一步梳理完善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将党组织整改清单与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清单于6月底前报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办公室,其他党支部和党员的问题整改清单报机关党委备案。

(二)以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大力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1.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标准,争做“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在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戴党徽、亮身份、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机关所有在职党员干部都要统一佩戴党徽,接受群众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分层次分领域组织开展1次党员标准大讨论。

2.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积极开展“创文﹒机关党员在行动”活动,重点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针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党支部要根据实际及党员队伍构成等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可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3.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对标先进、赶超先进。

4.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三)以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为抓手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实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切实抓好支部班子建设,选好书记、配强班子。指导党支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中央及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专题学习研讨、微党课学习、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红色教育、党员志愿服务、文体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党日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内涵,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检查考核,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机关党委建立“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和纪实制度,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现身讲、邀请党务专家专题讲,确保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广泛运用微型党课、故事党课、互动式情景式党课等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今年“七一”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

3.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不断规范支部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工作。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保证基层党组织运作经费。认真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民主评议党员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评价党员,严格稳慎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4.集中力量补齐短板。梳理分析基层党建工作的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弱化、党员教育“灯下黑”、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等问题。

(四)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为引领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1.组织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确定学习主题,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每次学习都要明确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作重点发言或主题发言,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参与学习研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领导干部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要把学党章党规和学系列讲话更好地贯通起来,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要提高政治站位,联系工作实际,联系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使命,全面系统地领会系列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科学体系,领会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系列讲话彰显的崇高政治理想、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坚定文化自信、实干务实作风和科学思想方法工作方法。

    4.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讲政治贯穿日常工作和生活,贯穿党性锻炼全过程。带头强化党性修养,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带头严格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带头担当负责,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中勇当先锋。机关党委书记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三、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机关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目标清晰、考核严格。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专门研究部署,要对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深入推进的措施办法。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做到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委员要带头做好表率,落实一岗双责。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二)建立考核机制。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树立一批“学”的典型和“做”的楷模,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针对党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充分利用“清远人大”网站、《清远人大》杂志、市人大官方微博微信、机关宣传栏等平台,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同时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宣传人大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