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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9-21 00:00



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

本网讯 9月21日,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对清新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常委会主任何霖生和副主任曾秋雄的带领下分成二个小组,在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的陪同下,分别到太平镇、区水务局等单位对贯彻实施《预算法》情况进行检查,以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座谈听取意见等形式进行。下午,在区综合办公大楼1号楼329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常务副区长林明晓的工作汇报,大家就清新区贯彻实施预算法情况开展了认真座谈讨论。区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各镇人大主席参加座谈会。

何霖生在小结时认为:清新区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实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及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预算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二是区、镇两级政府要进一步把握财政政策,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监管,从源头上加强控制,从执行中强化约束,从绩效上落实责任,确保财政预算刚性执行,依法保障财政预算顺利实施。

(清新区人大办)

来源: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