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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9-22 00:00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本网讯 9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邱显扬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了解我市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贯彻实施《条例》等情况。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清新区太平镇门口岗村和三坳岗村以及清城区青山垃圾填埋场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表示了肯定。



▲检查组到太平镇三坳岗村开展实地检查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市长彭裕殿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我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大量生活垃圾乱弃、简易填埋、就地焚烧”等问题部署开展全市5-9月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总体整改完成率约为94%预计9月将按时完成全部存在问题整改。



▲座谈会现场

据介绍自2016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署各级住建、城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违法查处力度增强巡查范围和时间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目前我市开展执法实施较大力度的地区为清城、清新两区其中清城区结合“门前三包”整治行动劝导个体商家清理门前垃圾120次1-8月共查处违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案件90宗多为运输过程撒漏或擅自倾倒垃圾。

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工作任务部署现已完成建设县级生活无害化填埋场6个分别承担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阳山县各县域城乡垃圾处理处置任务建成市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个承担清城区、清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任务完成镇转运站建设任务77个完成村收集点建设任务15790个。村庄保洁方面我市主要推行村庄保洁村民自治管理目前村庄保洁覆盖率已达到省要求的90%以上达到92%。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文表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关键在于设施建设他建议从省的层面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用奖补的办法支持镇村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争取在每一个镇上都建有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设施。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认为清远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高度重视基本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建议清远市各级政府加大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大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力度提高市民处理生活垃圾的环保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许甜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