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本网讯 9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邱显扬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了解我市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贯彻实施《条例》等情况。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清新区太平镇门口岗村和三坳岗村,以及清城区青山垃圾填埋场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表示了肯定。
▲检查组到太平镇三坳岗村开展实地检查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市长彭裕殿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我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大量生活垃圾乱弃、简易填埋、就地焚烧”等问题,部署开展全市5-9月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总体整改完成率约为94%,预计9月将按时完成全部存在问题整改。
▲座谈会现场
据介绍,自2016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署各级住建、城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违法查处力度,增强巡查范围和时间,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目前我市开展执法实施较大力度的地区为清城、清新两区,其中清城区结合“门前三包”整治行动,劝导个体商家清理门前垃圾120次,1-8月共查处违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案件90宗,多为运输过程撒漏或擅自倾倒垃圾。
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工作任务部署,现已完成建设县级生活无害化填埋场6个,分别承担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阳山县各县域城乡垃圾处理处置任务,建成市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个,承担清城区、清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任务,完成镇转运站建设任务77个,完成村收集点建设任务15790个。村庄保洁方面,我市主要推行村庄保洁村民自治管理,目前村庄保洁覆盖率已达到省要求的90%以上,达到92%。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文表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关键在于设施建设,他建议从省的层面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用奖补的办法支持镇村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争取在每一个镇上都建有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设施。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认为清远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高度重视,基本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建议清远市各级政府加大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大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力度,提高市民处理生活垃圾的环保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许甜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