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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07-18 00:00

市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7月18日上午,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议事规则》,布置了环资委2017年的工作要点。



▲会议现场

市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文表示,环境资源保护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市人大环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将规范环资委员会的工作,为依法履职提供依据。他提出,要保持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代表作用。



▲市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文主持会议

根据环资委议事规则,环资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委员会会议集体依法行使职权。环资委员会工作范围包括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规则、国土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



▲与会人员举手表决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议事规则》

徐建文指出,2017年是清远市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成立的第一年。环资委员会2017的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结合市委工作部署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市人大环资委员会将在今年积极参与《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立法工作,发挥其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的立法调研、专题调研工作。同时,参与对我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检查。此外,市人大环资委员会还将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下半年开展的环境保护工作评议活动。

(许甜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