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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7-06-29 00:00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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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17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已经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于2017 531修改通过,现予公布。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9

清远市2017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

(2017年5月31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修改通过)

    经2017年5月31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修改《清远市2017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具体如下:

    一、为保证《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质量,将该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的时间由原来的6月份延迟至8月份。

    二、将《清远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改为《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该立法项目延期审议。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