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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传达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会

发布时间:2017-05-31 00:00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传达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会

 

本网讯  5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主持会议并结合人大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副主任徐建文、林文钊等机关在家的干部职工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曾贤林传达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主要精神,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同志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今年人大工作提出两点贯彻意见。

 

 

曾贤林发言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上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深刻认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把思想统一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上来。一要制定学习计划。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订学习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落实。二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的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学习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多样的学习活动。三要广泛开展宣传。围绕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清远人大》杂志、“清远人大”网站、市人大官方微博微信、机关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这个总纲,把胡春华同志所作的党代会报告学习好领会好,使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密切联系实际,以省党代会精神指导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全省、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对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重点,结合实际找准人大工作的对接点和着力点,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省党代会精神在我市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近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做好工作。二是加强乡镇和街道人大工作。三是加强立法工作。四是开展工作评议。五是配合做好创文工作。

(刘秋芳)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