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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04-19 00:00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召开

 

本网讯  4月19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曾贤林主持,副主任徐建文、邓三妹、林文钊、郑远平、伍文超,秘书长张思成出席了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可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伍尚名、肖树强,各工委负责人及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乡村旅游开发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侨民外宗工委关于清远市与新西兰达尼丁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议案的初审报告及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处理意见;讨论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顾问团工作规定》、《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报备工作规定》(修正案)。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于4月27日下午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有关议题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审议决定。

(刘秋芳)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