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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信宜市人大常委会考察组到我县考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

 
 

信宜市人大常委会考察组到连山县考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本网讯  4月17日下午,信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封小翠,副主任罗思、黄钟发、卢耀一行10人到连山县考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考察组一行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大保、韦朝宁等人的陪同下到了天鹅湖自然保护站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在县行政办公大楼716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双方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进行了座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霞,副主任何大保、韦朝宁,县人大农村委主任韦新科、教科文卫委主任王晖虹及县林业局局长虞灵敏等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霞主持。座谈会上,县林业局局长虞灵敏介绍了我县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我县人大常委会在促进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所作的努力:加强立法保护,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开展专项监督,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我县林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呼吁,建议上级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开展养殖污染专项调研,促使县政府对林业保护区内的养猪场开展全面整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霞在座谈会上谈了我县发挥生态功能区优势,使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设想。双方还就开展人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2016年9月28日,国务院作出《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原则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其中,广东省共有10个县(市)被新增纳入名单,分别是:翁源县、新丰县、信宜市、大埔县、丰顺县、陆河县、连州市、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

(陈惠萍)

来源:连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