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发布时间:2017-01-12 00:00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 12日依法选出: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祥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12日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