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图片新闻>正文

市人大办参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11-02 00:00


市人大办参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本网讯  12月2日上午,清远市在清城区中山公园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为民、市司法局长杨越等出席活动。市人大办与60余家市直单位及驻清远单位代表参加现场活动。

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为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宣布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现场,市人大办以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为主要内容,通过宣传展板、单张等向在场市民宣传,并安排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的咨询。据悉,此次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还将以法治宣传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注:12月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张翼)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