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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9-08 00:00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本网讯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9月7日至13日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9月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学习《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透露,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有关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专题询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建文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伙灵,秘书长张思成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对口帮扶清远市指挥部总指挥李新全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市发改、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相关情报。

 

清远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处中下水平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自今年1月1日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结合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交叉检查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定于9月7日至13日,组织四个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梁建文说,农村垃圾管理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项目,也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14至2015连续两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清远除清城区外的7个县(市、区),被纳入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考核范围。根据评估结果,清远市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处于中下水平,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梁建文说,从此前收集到的情况了解到,我市“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以下简称“一场一站一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成或正在建设。“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仍然是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的突出短板。”梁建文提醒说,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城乡人居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地垃圾收运已成系统  相关奖补投入近两亿元

李新全汇报称,2012至2015年,清远市积极申请升级补助资金,省下达我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长效机制补助等专项资金共1.6757亿元。同时,本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分批对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奖补,第一批共奖补资金533.8万元,补助乡镇中转站和农村垃圾收集点建设;第二批150万元资金,补助县级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目前,我市(不含清城区)农村1052个行政村(居委会)中,已有949个实施保洁,村庄保洁覆盖率超过90%。”李新全介绍,目前全市农村有保洁员20643人,满足每个自然村配置至少1名村保洁员的需求。农村生活垃圾每天产生量1723.22吨,有效处理率68%,无害化处理率47.02%;垃圾分类每天减量361.55吨,减量率20.98%。77个乡镇有46个已开征垃圾处理费(保洁费),开征率59.74%。

李新全表示,自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系列工作以来,特别是2014年“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全面建设完成后,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已基本形成系统完整的收运体系。通过加强村庄保洁、垃圾集中清运,过去村庄脏乱差的面貌已焕然一新,群众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高。

 

对个人违反条例柔性执法  严查跨区域偷运倾倒事件

关于条例的实施情况,李新全介绍称,各级住建、城管、环卫主管部门加强违法查处力度,增加巡查范围和时间,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必要时联合环卫、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办理。对个人违反条例的乱处置生活垃圾行为,以柔性执法为主,进行宣传、教育、说服,责令其改正。

李新全说,目前开展执法实施较大力度的,为清城、清新两区。其中清城区结合“门前三包”整治行动,劝导个体商家清理门前垃圾100多次,1至8月共查处违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案件90多宗,多为运输过程撒漏或擅自倾倒垃圾。

对违法进行生活垃圾处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跨区域违法偷运、倾倒垃圾等恶性事件,相关政府、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李新全说,今年上半年,我市清新区查处浸潭镇白花塱填埋场违规建设,由环保部门作出15万元处罚;清新区城综局查处5辆市外垃圾偷运车辆,合计违法偷运垃圾达200多吨,合计处罚2万元;佛冈县住建、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查处3个偷运垃圾倾倒案件,目前待进一步依法处理。

 

考虑山区实际,在中心镇建中小型填埋场

“其实在条例出台前两三年,清远就已经做了大量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应该说,各单位、各乡镇,做得还是比较到位。”龙伙灵说,省提出的“一场一站一点”建设问题,对基层来说是最低的要求标准,在接下来的检查活动中,可进行进一步探讨可否增加一些中小型填埋场。

“比方说大的县或市,只有一个垃圾填埋场,从一些远的镇运到填埋场里,可能要跑三四十甚至五六十公里,这个成本实在太高了。”龙伙灵以英德为例说,该市东西走向贯通开车需要两个多小时,可以探讨可否在中心镇建设中小型填埋场。“这样一来,运输距离大大减短,无论时间成本还是资金成本都可以节省很多。”龙伙灵说,该项工作的开展,应该按照清远“山区市”的实际来提高可操作性。

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龙伙灵提出在检查中应该特别注意。“去年调研的时候,大部分乡镇还没征收。今天听了汇报,已经有接近60%开征了,但比例也不高。”龙伙灵认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应由政府大包大揽。

“比如一个山区镇,一年的财政收入也就几十万元。我们去调研的时候发现,镇上的一个中转站一年运营费用并不少,要让这种中小型的乡镇从有限的财力里面,再挤出一部分资金来搞生活垃圾处理,有困难。”言及此,龙伙灵再次提到,相关工作应考虑山区实际。

 

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学校教育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去年该局制定了相关方案。除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村收、镇运、县处理”等工作外,该局还将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把垃圾分类的意识,从小就植入村民、居民的意识里,同时也能收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一个学生背后,带动的就是一整个家庭。”该负责人说。

“去年制定全市十三五规划时,我们就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写入,作为规划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的北康计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也被写入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局还在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等规划制定时,也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重点考虑。目前,该局积极向省发改委争取的青山垃圾填埋场综合发电入网补贴,已获省批复同意。

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该局主要配合指导各地做好垃圾处理场等用地规划工作,优先保障相关用地指标报批。目前,全市暂未发现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违规现象。

 

10月下旬将开展专题询问

根据《清远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10月下旬就清远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询问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进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询,一问一答、随问随答。

对应询机关(部门)在会上承诺研究处理的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有关部门在下一次常委会召开时向常委会报告。对因时间关系未能在会上提出和回答的询问,或者应询机关(部门)在会上未能当场答复的询问,将督促应询机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在询问会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询问人。对在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较为关注的问题,将进行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李廷睿  张永成  沈超铿)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