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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6-08-22 00:00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

 

本网讯  8月22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

会议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市政府提请审议清远市广清城轨清远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初审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度清远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清远市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我市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以及《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及修改情况报告;讨论通过了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于8月30日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相关议题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建文,副主任邓三妹、龙伙灵、郑远平、伍文超,秘书长张思成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市中级法院院长黄炯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沈超铿)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