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讲话与报告>正文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在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6-02-27 00:00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225日在清远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梁建文

 

各位代表:

我受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创新,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年来,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4次、主任会议20次、党组会议14次、秘书长联席会议16次、各类座谈会48次,机关工作部署性会议或学习会1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组织执法检查2项,开展人大工作视察和调研50多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7项,顺利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作为,措施有力,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积极做好争取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去年以来,常委会主动作为,成立了申请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筹备小组,积极做好争取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工作。落实相关经费,新增立法行政编制8人,增设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调整法制工作委员会职能。加强立法人才培训,组织参加立法培训10多次,选派4人到省人大常委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跟班学习。强化立法智力支撑,成立了立法顾问团,聘请首批立法顾问15人;与广东财经大学签订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合作协议,建立立法基地;在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设立法制委员会,为争取立法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去年9月25日,我市顺利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

有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常委会积极做好地方立法需求调研及立法项目征集工作,共召开立法座谈会21个,征集立法建议300多条,归纳整理为60条,初步确定立法范围。起草了《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意见。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审理规范性文件18件,并对2010年以来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析归纳,梳理出立法方面的文件56件,努力维护法制统一与权威。

二、围绕中心,规范程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作出决议决定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审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由相关工作机构提出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讨论审议,依法、公正、民主地作出表决。一年来,对涉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市本级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10多项,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三、服务民生,突出重点,严格行使监督权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对环保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相关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在环保法检查中,针对存在的部分民众和企业环保意识不强、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环保监管机制不完善、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偏弱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使政府加强环保监控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在安全生产法检查中,针对存在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监队伍和监管装备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促使政府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

认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一府两院工作落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问题,听取和审议了民生底线保障、中小河流治理等14个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之多,为历年之最。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做到充分调研,认真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对社保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保工作,惠及民生。通过对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情况的审议,促使市法院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对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促使市检察院完善诉讼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听取审议有关财政资金调整议案,加强财政预算监督。

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促进难点问题得到推进解决。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气象现代化建设、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村寨建设、学前教育、代表建议办理、县镇两级人大工作、争取行使地方立法权、创卫创文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多层面座谈交流,多渠道征求意见,多举措协力推进,促使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足够重视并推进解决。

认真加强跟踪督办,促进人大代表关注难题得到落实。落实好监督工作跟踪督办暂行办法,组织和邀请我市的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清连二级公路改造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促成大修工程于去年上半年完工,沿线民众彻底告别近十年的烂路之苦。召开《关于尽快建立清远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建议》代表建议督办会,促成市政府及时组建市住房保障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力度,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四、完善机制,严格把关,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落实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任前由市委组织部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通报情况的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任免工作。认真把好“四关”:一是把好任免议案审查关;二是把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关;三是把好任前供职承诺和任后颁发任命证书关;四是把好任免公文印发公布关。一年来,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保障了本级国家机关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转。

此外,常委会依法补选了1名省人大代表;根据代表出缺情况,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的12名市六届人大代表认真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认选举结果有效。

五、精心组织,强化服务,认真开展代表工作

加强代表培训和服务工作。一是认真举办市六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围绕立法法、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代表履职中的媒体素养培养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二是认真做好代表的日常服务工作,及时寄送有关报刊、政情资料,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政务信息。三是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研讨交流、建言座谈等活动达40多次,扩大了代表的政治参与,拓宽了代表政情交流渠道。

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代表约见活动。一是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围绕北江航道升级改造、广清产业园和长隆旅游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形成专题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二是围绕广清交通一体化、环保工作、旅游工作及市政府承诺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组织人大代表约见市长和政府部门负责人活动,促进政府工作落实。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为目标,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工委归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选联工委协调督办,市政府督查催办的“五位一体”督办机制,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代表所提76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比上年提升了12.7个百分比,不满意率比上年降低了2.8个百分比。

认真开展密切联系代表活动。一是健全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开展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活动,先后联系走访代表56人次,协助解决问题13个。二是首创《人大代表之声》综合专报,将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以综合专报的形式及时呈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参阅,并交相关部门办理。目前,已编辑出版6期专报。

六、讲求实效,勇于创新,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在制度建设、增强常委会会议质效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联系实际提出前瞻性建议,撰写研究性论文30多篇,2篇论文入选省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二是加强新闻宣传。成立人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单位建立起人大宣传联席会议机制,举办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通讯员培训班、“立法进行时”专题策划、“代表风采”专题采访等系列活动,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完善人大网站,现浏览量已达80多万人次。办好《清远人大》刊物,办刊质量明显提高。加强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宣传,采写报道各级人大代表30多人次。在市以上报刊、网站发表新闻稿件1100多篇,有3篇作品获“广东人大新闻奖”。三是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成立了人大机关信息化领导小组;开通了“清远人大”官方微博、微信;建立了人大机关工作微信群、市县两级人大工作微信群和“掌上人大服务平台”。 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好《广东省信访条例》;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16件,来访31批56人次,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协调保障作用。一是做好办文办会服务工作。围绕“三会”,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协调工作。举办人大公文处理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了人大机关办文办会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加强经费预算编制,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做好办公用房、公车改革等工作;做好老干服务工作,慰问老同志50多人次。三是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持佛冈水头镇西田村重建综合服务站、发展集体经济;支持建设芦笋种植基地,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由扶贫前的1.5万元增加到9.2万元。

构建和谐团队,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党建党廉活动。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不严不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对照检查,认真召开研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成立党建党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 “正风”行动、公述民评、纪律教育月等活动。二是大力抓好学习培训。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开展“大培训”,共组织各类培训45次。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到武汉大学进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业务培训。三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了内设机构向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提升调研能力、加强团队协作等12项制度,自觉性地建立了接受监督机制,创新性地引入对机关综合型材料实行第三方评估,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能。四是认真做好广清一体化人大层面对接工作。围绕广清一体化发展战略,主动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接,使两市人大加强了沟通与交流。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成功举办“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清远建设。

各位代表,常委会所有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代表的履职能力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尚待继续改进;三是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全会、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努力发挥人大在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科学立法,不断强化立法工作

制定并落实好《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常委会已起草《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表决,条例通过后,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完善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做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

做好立法规划和法规草案审议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公众立法诉求,把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规范的事项作为立法重点,科学编制2016年立法计划。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做好法规草案起草、调研、论证、审议、报批、公示、评估等工作。

加强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增强备案审查实效,重点抓好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坚持围绕中心任务不断强化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法治层面保证重大决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紧扣我市实际,对“一府两院”的科学决策和重大部署给予大力支持。坚持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及时作出决议决定。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的决定》,完善并贯彻好《中共清远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三、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强化监督工作

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组织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同时,以生活垃圾处理情况为议题对市政府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尽快建立城乡垃圾管理长效机制

认真做好专项工作审议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我市2015年度社保基金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财政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市级决算情况,2016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对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基层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等开展调研和审议。加强预算监督,建立财政预算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开展司法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做好跟踪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加强上下联动、跟踪问效、限时问责和第三方评估,根据社会关切和实际需要,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开展监督工作“回头看”,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四、坚持依照法定程序,不断强化人事选举任免工作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相关程序和制度,及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与依法任免相统一。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按照上级部署,加强对县镇人大的指导,切实做好市、县、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代表工作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促进联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丰富代表小组活动,推进代表联络室建设。完善代表履职考核制度,督促代表依法履职。

改进工作方式,扎实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不断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为代表搭建平台,开展代表建言座谈会、代表约见市长及部门负责人等活动,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加大代表履职宣传,办好《人大代表之声》专报,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水平。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继续开展建议重点督办,在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工委加强督办、部门具体承办的基础上,探索创新督办方式,推动办理质量有新突破。

六、坚持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强化履职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要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成果,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机关干部政治鉴别力、免疫力;健全机关党委工作机制,丰富党员组织活动;完善党建党廉制度,做好党建党廉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认真总结办文、办会、办事经验,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向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邀请第三方评估机关综合文稿、密切机关团队协作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效。

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化和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办好《清远人大》刊物和网站,设立人大公报,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新媒体、“掌上人大服务平台”等作用,做好人大舆情公开;举办好第六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新闻发布会、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等活动。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争取多出研究性成果。组织力量,精心筹划,启动《清远人大志》的编纂工作。

加强人大队伍培训。完善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围绕修订的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分期分批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围绕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职权及代表工作等主题,分两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

加强后勤保障。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接待工作。加强老干部服务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加强工会、机关文化建设,营造人本、亲情、高效的人大机关服务氛围。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起。各位代表!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勇于实践,敢于担当,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在新的征途上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丽清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