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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5-09-15 00:00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

 

本网讯  去年,我市投入70万元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目前,大气污染成因已经查明,主因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在6大污染源中占比达22.9%。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时,环保部门透露了这一最新消息。

座谈会上,副市长刘柏洪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情况。今年,市委将污水处理厂建设、电子废弃物污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事项列为重点督办工作。2月份,市、区环保局联合执法,对污水排放重金属超标的清远市大有瑞新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和清远市黄埔电镀实业有限公司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并现场予以查封,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第一宗实施停产的案件。5月份,我市又成立了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为我省第3个正式设立“环保警察”的地级市。阳山县、英德市、清新区等地随后也相继设立“环保警察”队伍,加大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建文表示,新《环保法》涉及到的部门非常多,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落实。本次检查将着重于政府层面工作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是环保的组织者、领导者,对环境质量负总责,检查包括对政府目标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各有关监督部门建立环境责任制情况等。着重对重点区域、领域环境治理情况,以及对落实新《环保法》加强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行为情况的检查。

根据安排,9月16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分两组赴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其中,检查一组由梁建文担任组长,负责连州市和连山、连南、阳山县的检查;检查二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伙灵担任组长,负责市区(含清城区和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的检查。

在15日上午的执法检查会后,检查二组紧接着召开座谈会,听取清城区和清新区政府的情况汇报。会上,龙伙灵对我市大气污染成因表示关注。去年,我市投入70万元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分析大气污染成因。目前,这一结果已经揭晓。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解析结果显示,我市大气污染成因构成主要有6个方面的成分,主要有机动车尾气、燃煤、工业废气、扬尘、农作物秸秆燃烧和其他等成分。其中,机动车尾气居首位,占22.9%;其次是燃煤,占20%;之后的工业废气占14%、扬尘占9%、农作物秸秆燃烧占10%左右,其他方面占10%左右。该负责人称,我市开工的工地有200多个,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最多,由于缺乏比较到位的管理,给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黄标车”作为汽车尾气的罪魁祸首,占了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0%。该负责人表示,随着9月25日“黄标车”在市区中心区域限行,我市空气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

 

现场:人大执法检查会议6个部门迟到3个部门因迟到30分钟被现场点名

15日的执法检查会议,9点钟正式开始,但有6个政府部门参会人员没有按时到会。其中,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和市水务局等3个部门参会人员迟到30分钟以上,被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建文现场点了名。梁建文表示,这虽然不是参会人员的个人原因,但也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特别是当前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更要注意。他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要出台文件,对“一府两院”参加人大会议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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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餐饮业油烟、城市噪音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是群众投诉热点

今年以来,清城区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共查处非法焚烧案6宗,查获乱倾倒电子废弃物残渣等12起、其他排污行为4起,立案查处作案人员31名,其中7人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作坊)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64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4宗,处罚金额62.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宗,移送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宗。

当前,清城区城市环境污染监管仍面临一定压力,餐饮业油烟、城市噪音污染,工地、道路扬尘仍是群众关心、投诉的热点、焦点问题。在今年调处的1295宗各类环境信访问题中,涉及大气污染的有671宗,涉及噪声污染的517宗,涉及水污染的89宗,涉及固废问题的18宗。

 

清新区:将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不定期的24小时监控

今年以来,清新区投资200多万元,建设区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实现了对全区35家重点排污企业的实时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及时准确掌握全区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同时,共对128家次单位下达了《环境现场处理通知书》,对超标排污、未批先建、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立案41宗,结案40宗,结案处罚金额共计16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宗、实施停产限产处理案件1宗。

目前,清新区共接到环境投诉645宗,全部到达现场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按时办结率达100%。区域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该区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显示,前8月有5个月的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良,3个月属于优。

下一步,清新区将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不定期的24小时监控及现场检查。监督企业实行稳定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转产、搬迁、关闭。对拒不改正的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出发。

 

(卓小畴  张永成)

来源: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